你也许读过《红与黑》和《巴马修道院》,但司汤达认为,他写的最好的书是《论爱情》(1882年)。那时他还不到40岁,他后来又写了二十多年,司汤达原名马里-亨利·贝尔,他用过很多笔名,是“笔名之王”。他在拿破仑的部队当过兵,在意大利逗留,学会了一些花花公子的习气,这些招数在巴黎很管用,他不停地穿越花丛,始乱终弃,你也可以说他是在为撰写《论爱情》而积累田野笔记。


《红与黑》书封


司汤达其貌不扬又害羞,还得过性病。茨威格说:“为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决意抛弃他的忸怩心态。某一个米兰的职业妓女在他看来就是圣坛,但遗憾的是,她却以相当不雅的礼貌回报他最初的奉献,她把她的病传给了这个法国人。所以,这个寻求维纳斯温柔服务的战神马尔斯的仆人,就这样供奉严厉的商业神墨丘利达数年之久(用水银治疗性病)。”


《爱情随笔》书封


求爱失败后,司汤达开始思考爱情,“司汤达他的全部心理学的成果是由一二百个警句和长篇小说段落组成的,他很少下功夫把几个部分组合在一起,从来都没有对它们做一次真正的整理,使之成为一种完整的理论。就连那篇论述激情的专题文章,即那篇论述爱情的文章,也只不过是传奇、警句和轶事的一个大杂烩。他十分谨慎,并不把这篇研究文字称为《爱情》,而叫做《论爱情》,我们最好还是译成《关于爱情的一些研究》,草草地写出了一种爱情的产生和消亡的理论。”


司汤达区分了四种爱情:激情的爱情、同情的爱情、情欲的爱情和虚荣的爱情。只有激情的爱情最为可取。


虚荣之爱最低级,这种爱是为了取悦自己,无论是征服带来的快乐,还是恋人能让你显得有面子、令人嫉妒。再高一点的是情欲之爱,它至少是诚实的、直接的,完全是由于外表的吸引力。它的问题是很像商品交易,唯一的区别是换到的不是钱而是快感。


守规则的爱就好多了,它是遵守规则的爱。你知道该做什么,你读过指导手册了,能写漂亮的情书,充满激情、温柔、爱玩闹、直截了当,就像时代和社会不成文的规定要求的那样。这种爱情就像一项运动,是最复杂、最严肃的比赛。


最后是激情的爱,它有几个特征。首先,它从不算计,你从来不会在意你爱的人会不会得到朋友的赞叹,或者你能得到多少快感。其次,它超越了自我意识,被欲望驱使的人只想着自己,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则只想着他人。一个人感到了爱的激情,但仍能保存尊严,就像从窗户跌落时仍能优雅地着地。在这种爱情中,肉体的结合不是目标,只是序曲。“亲密不是完美的幸福,只是通往完美幸福的最后一步。”


美国散文家Noel Perrin说,司汤达《论爱情》中最有趣的不是它整齐的分类,而是司汤达讲的奇闻异事和一些细小的洞见。“情侣如果经常吵架,因为骄傲而拒绝折腰,几个月的风暴之后,骄傲将杀死爱情。但是更高贵的激情长期抵抗后,最终会屈服,原谅自己的爱人,最终习惯了吵吵闹闹的生活。毕竟,除了激情的爱情、赌博和掌握权力之外,还能在哪里找到这种带劲的娱乐?挑事的一方过世后,幸存下的那一方会黯然神伤。这条原则是许多中产阶级婚姻成功的基础,被骂的一方只能天天对自己念叨他最喜欢的话题。”


司汤达


他还谈了很多男性失去雄风的事情,他称之为失败,这一章可以称之为“司汤达性学报告”。他的观点是不举不是因为身体上的原因,而是对真爱的检验。如果激情的种子进入一个人的灵魂,他也会得到失败的种子。他说一位23岁的轻骑兵中尉由于爱得太深,只能搂着情人高兴地哭泣,如是者一连三晚。


德波顿认为,普鲁斯特可以启发我们如何享受爱情,对恋人的新奇感也只能持续一刻钟,“一物就在眼前,我们往往不会去留意它,真正要想欣赏,倒是见不着为好。情人间过于稔熟,结果往往是滋生出厌倦。反讽的是,问题也许出在我们对对方还不够了解。始入爱河,我们惟有新奇之感,对彼此的关系自然茫然无知,定情之后终日厮对,朝朝暮暮的日子又让我们生出幻觉,以为一切不过如此,实在平淡无奇。最大的错觉莫过于因日日晤对而自以为对对方已无所不晓。”